2025 年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全面啟動(全年分 3 批次申報,截止時間至 8 月 25 日),但從近年審核結果看,駁回率持續走高。廣東省科技廳數據顯示,2024-2025 年已有 11 家企業因核心指標不達標被擬取消高新資格,其中 “專利與主營業務無關”“研發費用歸集不規范”“成果轉化無實質支撐” 三大問題占比超 60%,成為企業申報的主要 “攔路虎”。本文結合廣東省內真實案例,深度拆解駁回原因,提供可落地的規范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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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核心駁回原因拆解(附廣東真實案例)
(一)駁回 TOP1:專利 “湊數”—— 與主營業務關聯性不足
真實案例:廣州某軟件企業 2024 年申報高新認定時,提交 12 項專利中有 8 項為機械制造類實用新型專利,僅 4 項與核心產品 “工業互聯網平臺” 相關。專家評審發現,該企業專利布局與主營業務嚴重脫節,剔除無效專利后,創新能力評價未達要求,直接被駁回。
問題根源:
- 企業認知偏差:認為 “專利數量夠即可”,忽視《認定辦法》中 “知識產權需支撐核心技術和主營產品” 的核心要求;
- 布局缺乏規劃:盲目購買非核心領域專利,或申請與業務無關的 “垃圾專利”;
- 權屬管理疏漏:部分受讓專利未完成完整轉讓手續,或專利有效期臨近過期。
規范建議:
- 聚焦核心領域:圍繞主營產品 / 服務的核心技術申報專利,軟件企業優先布局軟件著作權、算法類發明專利,制造企業側重工藝改進、產品結構類專利;
- 建立分級管理:參考《廣東省高企知識產權管理指引》,淘汰關聯性弱的專利,確保有效專利中核心專利占比不低于 50%;
- 規范權屬證明:受讓專利需提供完整轉讓協議、繳費憑證,確保專利在申報期內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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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駁回 TOP2:研發費用歸集混亂 —— 科目混淆、證據缺失
真實案例:廣州東方標準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24 年申報時,被查出三大違規問題:①將 12.33 萬元教師工資計入 “直接投入費用”(應屬主營業務成本);②7 名研發人員中 3 人未滿足 183 天工作時長要求,仍列支 265.62 萬元人員人工費用;③按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5% 分攤研發費用,未提供分攤依據。最終因研發費用占比不達標被駁回,審計機構也被處以行政處罰。
問題根源:
- 財務核算不專業:混淆研發費用八大類科目邊界(如將生產費用計入研發費用);
- 證據鏈不完整:未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,缺乏人員考勤、設備使用記錄等佐證材料;
- 中介機構失職:部分審計機構未執行實質性審計程序,直接確認企業上報數據。
規范建議:
- 明確歸集范圍:嚴格按照《工作指引》要求,區分人員人工、直接投入、折舊費用等八大類科目,避免將生產耗材、普通辦公設備折舊計入研發費用;
- 建立輔助臺賬:詳細記錄研發費用發生日期、憑證號、對應研發項目,附上人員勞動合同、考勤記錄、設備租賃協議等證明;
- 規范分攤方法:多個研發項目共享資源時,按實際使用比例分攤,需在臺賬中說明分攤依據(如設備使用時長、人員工作量);
- 選擇合規中介:優先選擇有高新審計資質、無不良記錄的機構,全程參與審計過程,確保數據真實合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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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駁回 TOP3:成果轉化無支撐 —— 缺乏銷售合同等實質證據
真實案例:深圳某電子企業 2025 年申報時,提交 15 項成果轉化材料,但其中 10 項僅提供產品檢測報告,未附對應的銷售合同、發票。專家評審認為,該企業無法證明轉化成果已實現市場化,成果轉化真實性存疑,予以駁回。
問題根源:
- 對轉化要求理解偏差:認為 “有產品即可”,忽視《工作指引》中 “成果轉化需體現商業化價值” 的要求;
- 材料準備不完整:未形成 “研發項目 - 專利 - 產品 - 銷售合同” 的完整證據鏈;
- 轉化頻次不達標:近三年成果轉化年均不足 5 項,或轉化成果與核心技術無關。
規范建議:
- 完善證據鏈條:每項成果轉化需提供專利證書、產品檢測報告、銷售合同、發票、用戶反饋等材料,確保轉化真實性;
- 保證轉化頻次:近三年成果轉化總數不少于 15 項,年均 5 項以上,且轉化成果需與核心專利直接相關;
- 區分轉化類型:技術轉讓、自行實施、合作轉化均需提供對應證明,自行實施需體現產品銷售收入占比。
(四)其他高頻駁回原因(TOP4-TOP5)
- 科技人員占比不達標:企業總職工人數中科技人員占比低于 10%,或科技人員未參與研發項目(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、研發項目參與記錄);
- 研發項目立項不規范:研發項目與主營業務無關,或缺乏可行性研究報告、立項批復文件,無法證明研發活動的真實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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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2026 年廣東高新認定時間參考
- 申報時間節點:2025 年分 3 批次申報,截止時間分別為 6 月 25 日、7 月 25 日、8 月 25 日,企業需提前 3 個月準備材料;
- 告知承諾制適用:企業可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,無需提供營業執照、專利證書原件,但需對材料真實性負責,虛假申報將被取消資格并追繳稅收優惠;
- 數據一致性核查:申報財務數據需與稅務匯算清繳數據一致,差異部分需提交《財務數據比對差異說明》,加蓋企業公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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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項變更:企業名稱、注冊地發生變化的,需先完成高企信息變更,再提交申報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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